改善城市环境,造福榆林人民
一、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政府组织、社会动员、群众参与、部门协调、科学管理、法制监督的原则,统筹规划,综合治理,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卫生问题,努力消除影响健康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,为广大市民和外来客商提供良好的休闲居住、旅游购物和投资创业环境,全面提升榆林城市形象,推动经济社会谐调发展,促进西部经济强市、特色文化大市、绿色生态名市三大目标的实现。 二、总体目标从现在起,全市总动员,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、环保模范城市活动,用三年时间把榆林城区建成省级卫生城市、环保模范城市,力争用五年时间达到全国卫生城市、环保模范城市标准。 三、创建工作步骤 全市的创建工作按照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的方法,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 第一阶段:准备阶段(2006年7--10月)。成立“双创”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,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创建工作方案,召开动员大会,进行全面安排部署。学习借鉴兄弟地、市经验,组织培训。按部门职责,层层分解任务,落实责任。 榆阳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,按照全市创建工作方案,细化各分项目达标实施细则,并层层动员,具体安排部署,利用各种新闻媒体,深入宣传“双创”的目标、意义和任务,使此项工作人人知晓,全民参与。 第二阶段:实施达标阶段(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),也是创建活动的攻坚阶段。按照省级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,针对我市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,集中时间、人力、财力,突出重点,开展治理整顿,全面完成总体目标任务。 第三阶段:自查和申请验收阶段(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)。市创建领导小组对市区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达标项目,进行模拟检查和效果评估,寻找差距,查漏补缺,并向上级申请考察调研和评估,完成有关材料准备,迎接省上的考核验收。 第四阶段:接受考核验收阶段(2009年4月至9月)。对照标准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接受省上的考核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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